活动细则
1、基础条款:
1)经纪人身份认证:
经纪人需年满18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经纪人须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,且需保证注册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,任何人均不得以虚假信息注册,否则将被取消推荐资格,并不再享受与此有关的一切权益。
2)被推荐人身份认证:
Ø 由经纪人推荐的被推荐人,不得是经纪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(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)。
Ø 经瓷城住宅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瓷城住宅”)销售系统查询,被推荐人在推荐日60日前有到访瓷城住宅项目的记录,则相应的推荐行为无效。
3)信息宣传的真实性:
Ø 经纪人需熟练掌握各项目资料、在售产品情况,并真实、准确地宣传项目相关销售信息,不得夸大、隐瞒、虚假或过度承诺;
Ø 经纪人需实施真实的推荐行为,即与被推荐人进行过明确的推荐沟通,否则相应推荐行为无效。
4)此政策执行至新政策发布之前。
2、推荐有效期限:
1)实施推荐后,被推荐人须在被推荐后20天内到访指定项目,并登记个人基本信息;若被推荐人在20天内未到访指定项目,则视为推荐无效。
2)实施推荐后,被推荐人到访项目后30天内未认购所推荐的项目,则视为推荐无效;
3、推荐人的权利与义务:
1)推荐人需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,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相关的电话、网络及其他费用;
2)推荐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、准确、最新及完整的资料,并凭其身份证、注册的电话号码作为佣金结算的凭证。若推荐人提供任何错误、不实、过时或不完整的资料,导致不能成功结算佣金,成都万科概不承担任何责任。若瓷城住宅确认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推荐人的资料错误、不实、过时或不完整,瓷城住宅有权暂停或终止推荐人的账号,推荐人不再享有瓷城住宅官方微信所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服务;
3)推荐人注册的用户名不能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。否则,瓷城住宅有权暂停或终止该账号的使用;
4)推荐人可以通过瓷城住宅的微信公众账号或者现场培训(需要预约),了解万科各项目的资料、在售产品情况;
5)推荐人须真实、准确对外宣传所推荐项目的优惠信息,若有任何不实宣传,概由推荐人自行承担。若因此给瓷城住宅或所推荐项目的开发企业造成任何损失,均有推荐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4、推荐人与推荐客户推荐关系的确立细则:
1)推荐人通过官方微信推荐有购买意向且未曾到访过项目的客户,客户必须为诚意客户,有意向项目。若客户被推荐后20天内未到访指定项目,则视为无效推荐。
2)瓷城住宅根据瓷城住宅销售系统“瓷城住宅”的记录反馈推荐客户的身份是否成立。登记客户推荐日前60天内未到访过万科项目或被其他人提前通过任何渠道推荐过,则推荐关系成立;
3)推荐人不能把自己或直系亲属推荐为诚意客户。
4)推荐人可以选择带或者不带诚意客户到瓷城住宅中心。
5)推荐人不得恶意推荐诚意客户,恶意推荐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的电话号码、推荐完全没有购买意向的客户。一经确认,瓷城住宅有权暂停或终止推荐人的账号,并暂停前期未结佣金的发放。
5、被推荐人成交以及结佣:
1)被推荐人到达瓷城住宅中心后由瓷城住宅安排专人接待,客户到场、成交、签约的过程,推荐人可以通过瓷城住宅的微信平台查询。
2)被推荐人成功购买瓷城住宅配套服务且签订《合同》,经纪人可获得最终成交推荐奖励;
3)具体推荐奖励比例,以当期公示为准。瓷城住宅有权根据市场情况,进行推荐奖励比例的合理调整。
4)推荐人因此获得的佣金,需要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5)“佣金收益”通过转账的方式结算,不直接支付现金。
6、奖励结算方式:
1)推荐成功后,推荐人需到醴陵瓷城住宅填写推荐奖励凭据,否则不享受相应的推荐奖励。
2)结算条件:
Ø 推荐客户至瓷城住宅成交,而非其他项目现场;
Ø 被推荐人认购项目并签订《瓷城住宅合同》。
7、推荐关系成立,但不计算收益的情况:
1)推荐人推荐成交的客户,如在成交后发现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曾经由瓷城住宅中心销售人员接待并登记(以明源的登记记录为准,登记的时间在推荐人推荐的时间之前),则此单推荐不获得收益;
2)诚意客户有多个电话号码,其中一个电话号码(不同于推荐平台确认的电话号码)在销售现场登记过(以明源的登记记录为准,电话作为首要的认证凭证,登记的时间在推荐人推荐的时间之前),则此单推荐不获得收益;
3)拥有多个电话号码的客户,被不同的推荐人以不同的电话号码同时推荐成功,先确定推荐关系的推荐人获得100%佣金收益,后推荐的推荐人不能获得收益;
4)推荐关系确立,但客户未先到访瓷城住宅中心而是到访各项目销售现场,则此单推荐不获得收益;
5)诚意客户认购,但最终退房,推荐人不能获得此单佣金收益;
6)被推荐人经核实已通过其他第三方渠道进行过推荐,包括但不限于瓷城住宅APP、中介公司转介、行销代访等。